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中涉及的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Foxconn(Far East)Limited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阳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秋逢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控股董事,臻鼎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与其相关销售及采购业务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董事沈庆芳、游哲宏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3、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机器设备及服务的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在市场化询价的基础上,减少了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机器设备及服务等,相关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许仁寿、黄崇兴、张波
2020年1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