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诉讼进展及减值计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和12月3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当升”)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比克”,深圳比克和郑州比克合称“比克公司”)的有关应收账款诉讼和进展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现将公司近期应收账款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收账款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13日,江苏省南通中院作出(2019)苏06民初5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的管辖权异议。2019年12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2019)京02执异1218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郑州比克超范围查封异议申请。2019年12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民辖终36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对北京二中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上诉,维持原裁定。2020年1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就南通中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状。2020年1月9日,南通中院就深圳比克、郑州比克超范围查封异议进行了审查,目前审查正在进行中。
2019年11月8日,比克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计划到2019年12月底,向公司归还应收款项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比克公司仅向公司提交了750万元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和18.7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鉴于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因此公司未将此凭证作为回款处理。目前,比克公司电池业务开工率不足及其下游整车厂商客户拖欠货款情况仍未改
变,其偿付能力未见实质性改善。
2019年11月19日,公司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资产价值分析委托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比克公司仍未能配合公司如期开展生产线评估工作。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比克公司未按其承诺的回款计划进行回款。同时比克公司亦未能配合公司如期开展生产线评估工作,且其偿付能力未能得到实质性改善。鉴于上述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认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比克公司应
收款项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比例提高到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为37,834.6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6,481.61万元,较此前
坏账准备计提增加11,347.76万元,该坏账准备计提将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有关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江苏当升与比克公司的诉讼仍在进行当中,虽然公司已对比克公司相关资产采取保全措施,但由于本次诉讼金额较大,保全资产变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债权清偿存在较大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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