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73 号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亏损6.2至6.25亿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骏梦”)和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奇卡卡”)经营未达预期,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6.75 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就以下事项做出补充说明:
1. 请结合上海骏梦和摩奇卡卡经营业绩和盈利前景说明商誉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本次商誉减值的测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2. 请结合上海骏梦和摩奇卡卡所处行业的内外部环境变化、政策变动等,说明其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以前年度业绩是否真实、准确。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