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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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1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7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艾磊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0,052,5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0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9,164,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2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8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3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8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92%。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05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英文全称及简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05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05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贾向明律师、冯朋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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