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9号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你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议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任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尽快采取措施完成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保障年报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因无法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而导致对你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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