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7号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称,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9.5亿元至-11.8亿元,较2018年下降893.48% -1085.59%,亏损原因为经营业绩下滑、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约10.5亿元、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计提员工安置费用2.6亿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你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亿元。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经营环境和主要财务指标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等情况,说明你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及全年预计大额亏损的具体原因、判断依据;是否存在相关资产减值迹象在以前会计期间已出现但未充分评估并计提相关减值的情形。
2. 2019年12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公告》称,经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你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冶机械”)破产重整,但人民法院的受理及裁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上述公告显示,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预计影响公司净利润约-7亿元。业绩预告显示,沈冶机械在2019年度预计计提减值约5.7亿元、你公司作为债权人计提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相关的员工安置费约2.6亿元。请你公司:(1)结合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最新进展(如有)及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背景,说明在2019年度计提大额员工安置费的合规性及会计处理;(2)结合破产重整的最新进展,说明沈冶机械对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影响时点,以及你公司2019年度对沈冶机械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分别计提约1亿元、7000万及4亿元资产减值的合规性。
3.你公司预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9亿元,其中2019年前三季度计提1.9亿元。请说明2019年第四季度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原因,相关应收款项对应的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履约能力、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以及计提的合规性。
请你公司在2020年2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我部,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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