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天伟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人数、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到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陈国尧、符凤萍
    
    2020年1月2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澄天伟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