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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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0-00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月20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元/股(含9.88元/股),回购用途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回购方案,主要是由于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市场流动性趋紧,外部融资环境较预期更为困难,以及公司所面临的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环境较回购方案确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监事会认为当前公司须保有充足的运营资金以确保当前项目的有序推进并强化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才能为股东提供更多的价值回报。在当前情况下继续推进股份回购事宜,已不再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方式,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其解决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使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和正常的经营活动,使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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