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8人调整为45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26.70万股调整为3,693.3612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核实后认为:本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58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01月17日为授予日,授予458名激励对象3,693.3612万股限制性股票。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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