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19-01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临2020-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广东华丰55%股权将武汉中能为青岛中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进行替换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于2019年12月27日与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以暂定价人民币38,885.00万元向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100%股权。
现公司拟以持有的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55%股权为子公司青岛中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四方建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以替换武汉中能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林大湑先生因认为现有贷款增加担保持保留意见投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广东华丰55%股权为亚太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信贷业务增加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以持有的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55%股权为子公司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四方建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增加质押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林大湑先生因认为现有贷款增加担保持保留意见投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临2020-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附件:
谢支华先生简历
谢支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9 月生,硕士研究生;
曾任青岛中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
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高
级副总裁。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孟志宏先生简历
孟志宏,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经济管理
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城建集团、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银宏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中2006年6月至2012年9月担任中源协和
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12年10月至2019年9月担任中
国银宏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银宏(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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