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64 号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收市后,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11.7亿元至11.75亿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能瑞”)、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鸿图”)业绩不及预期,经评估分别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5亿元和10.2亿元,同时由于辽源鸿图未完成业绩承诺,预计就业绩补偿确认收益 3.89 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 南京能瑞、辽源鸿图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为0.1亿元、0.03亿元,而2018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1.18亿元、1.2亿元,你公司未在2019年半年报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请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业绩驱动因素等方面分析说明上述子公司2019年业绩远远不及预测金额的原因,未能在2018年进行合理预测的原因,以及2018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请结合上述子公司2019年分季度的业绩情况等,补充说明年末才计提商誉减值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3)请补充说明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主要参数,对比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2. 请补充说明辽源鸿图业绩补偿的计算过程,并结合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业绩承诺方的履约能力等说明将相关收益计入2019年度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吉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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