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65 号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披露你公司的股东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成鼎盛”)与宁波广世天商贸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宁波广世天”)实际控制人毕经祥于1月14日成立了临汾天亿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临汾天亿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合伙事项产生的经济利益关系,保成鼎盛、毕经祥及各自一致行动人均已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比例达到12.3%,已经成为你公司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该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你公司督促相关股东尽快出具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相关股东: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涉及《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购或者股份权益变动情形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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