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飞源气体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飞源气体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本次借款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飞源气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三氟化氮、六氟化硫及其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目前,飞源气体业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发展势头良好。为满足飞源气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其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
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整)
2、借款用途:满足飞源气体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3、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7.2%。
4、利息支付时间:首次支付利息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后续按照每季度末25日支付,最后一次支付利息及归还借款本金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以借款方实际收到借款的日期为起息日。如遇周末、法定节假日,乙方应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向甲方进行支付。);
5、借款期限:借款时间共两年,自2020年1月22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止;
6、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
借款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二、接受借款对象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Q66TG0H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壹拾壹万零叁佰陆拾柒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陈锦军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4号路5号
营业期限:2019年07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六氟化硫、三氟化氮、氢氟酸(40%)生产、销售(有效期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六氟化钨、氟化氢钾、氟化钾、硫酸氢钾、硫酸镍、氟化氢(无水)销售(不含储存,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飞源气体57.97%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飞源气体总资产为45,115.71万元,净资产为23,093.30万元,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12,573.78万元,净利润为787.7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其他说明
飞源气体系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与飞源气体的其他参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向飞源气体提供借款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飞源气体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上述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且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加强对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飞源气体的资金需求向其提供借款,有利于飞源气体的业务开展和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稳定,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有效控制;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除本次提供借款外,公司已向控股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9,000万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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