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1 证券简称:仙乐健康 公告编码:2020-001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8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培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 16 人,代表股份56,554,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693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 人,代表股份 6,327,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09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56,54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68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5%。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8,4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2%;反对8,40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8,400股;弃权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1%;反对8,400股;弃权20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7,900股;弃权7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1%;反对7,900股;弃权70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8,400股;弃权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1%;反对8,400股;弃权20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8,400股;弃权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1%;反对8,400股;弃权2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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