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62 号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公告称,由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相关审计人员的调整和变动,
为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公司决定改
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
华”)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你公
司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聘任中汇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于2019年10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距离前次改聘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的股东大会不足3个月。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
题作出说明:
1.请结合中汇就你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所做的具体工作以及中汇相关审计人员调整和变动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相关事项是否构成公司短期内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你公司董事会在对聘任中汇发表意见时是否对其审计计划和人员安排进行充分了解,是否勤勉尽责,本次决定聘任中兴财光华所做的核查工作。请独立董事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或事项。
2.请结合公司业务结构、资产规模、分子公司情况、对外投资事项、年报披露安排、中兴财光华审计计划等,详细说明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以及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3.你公司、中汇以及中兴财光华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做好2019年年报披露的相关工作,确保公司2019年年报如期披露。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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