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 毅 管云德 毛英莉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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