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黄琼玉、余胜松、汪立波等6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7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34,760,200 股变更为 234,750,13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34,760,200元变更为234,750,130元。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76.02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75.013万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476.02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75.013万股,公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476.02万股。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475.013万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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