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下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2天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李红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70股。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无误,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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