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祯环保:关于联合体预中标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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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3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体预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bzwz/)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了《亳州市利辛县污水厂PPP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为亳州市利辛县污水厂PPP项目中标候选人。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亳州市利辛县污水厂PPP项目
    
    2、标段编号:LXCG2018346-2
    
    3、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4、报价情况:
    
    政府付费(总额)——2,032,368,258.081元
    
    投资回报率——6.20%
    
    污水(含再生水)处理费基本单价——1.080元/t/d5、运作模式:TOT
    
    6、招标单位: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7、项目概况:亳州市利辛县污水厂PPP项目,包括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共计4个子项目。其中,已建项目2个,包括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含再生水利用);试运营项目2个,包括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利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计运营规模9.5万吨/日。
    
    8、转让价款: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为55,000万元
    
    9、运营期:25年
    
    10、出水标准:本项目所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11、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投融资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公司负责项目运营及移交相关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在未来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总计为90%,其中牵头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比60%,公司占比30%。
    
    12、预成交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按项目资本金比例20%估算,本项目注册资本约11,000万元,本公司持项目公司30%股权,注册资本公司需出资约3,300万元。根据招投标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将由公司负责运营及移交相关工作,预计将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以公司后续签署的托管运营协议为准。
    
    三、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项目目前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公司所属联合体仅为预中标(成交)人,但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PPP项目合同签订、委托运营协议等合同条款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项目预中标公示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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