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文化长城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周一)下午2:00在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廷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4,18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09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4,10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91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5%;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74,1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3,000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2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吴伟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