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2019-050 号公告)。持有本公司股份9,419,661股(占本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5.20%)的股东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汉创投”)计划在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4月1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00,000股(占本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1.99%)。
    
    2020年1月17日,公司收到银汉创投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前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前述减持计划披露后至告知函接收日,股东银汉创投未减持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419,661       5.20%    9,419,661       5.20%
     银汉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19,661       5.20%    9,419,661       5.20%
       投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银汉创投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出具的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银汉创投减持计划的执行情况与2019年9月20日已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一致。
    
    3、股东银汉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股东银汉创投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5、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银汉创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银汉创投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先进数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