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87 股票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0-013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春瑜先生自2014年2月1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春瑜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李春瑜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王凡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凡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凡林,男,1970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山东英才学院外聘教授、京粮集团外部董事、京粮股份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公交集团等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凡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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