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全资孙公司晶驰科技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孙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晶创科技本次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公司全资孙公司晶创科技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关于孙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晶创科技本次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健飞、鲁瑾、蒋轶
    
    2020年1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签字:________________
    
    朱健飞
    
    签字:_______________
    
    鲁瑾
    
    签字:________________
    
    蒋轶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水晶光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