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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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马昌顺、王文建出席贵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依法仅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司本次会议的决议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19年12月31日,贵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会议。
    
    2、2020年1月2日,贵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时间、地点、方法,以及贵司联系方式等其他有关事项。
    
    3、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如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贵司董事长陈怀荣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1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15至2020年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均与公告所披露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贵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会议,并随后发布公告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司第五届董事会。
    
    经査验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的签章,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521,85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594%。除上述股东外,贵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亦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贵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6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贵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95,925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7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贵司董事会公告通知的审议事项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推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对审议事项的表决进行计票、监票。提案的表决结果当场予以公布。
    
    (三)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调整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该项下子议案为逐项表决,结果为:
    
    3.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交易作价——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交易作价——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发行股份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现金对价及支付进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业绩承诺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业绩奖励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过渡期损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4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5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6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7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8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9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1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恒岩、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恒岩、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关于填补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经查验,根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上述议案均由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经查验,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已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贵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已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贵司董事签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宋建宏 律师
    
    经办律师:马昌顺 律师
    
    王文建 律师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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