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0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三年内再次被聘任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沈跃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邬本志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组织机构及部分职能调整,同时,邬本志先生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在民爆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为充分考虑公司现有高层次人力资源的配置,公司董事会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裁。
此外,邬本志先生自2018年1月11日离任副总裁后未满三年,期间仍在公司任职,经核查,邬本志先生离任后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简历
邬本志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成员。曾任江苏省徐州矿务局化工厂车间主任、质量检查科长、生产技术科长、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民爆器材首席工程师。截止本公告日,邬本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5,098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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