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1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1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公司人才安居保障房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是公司为了更好的留住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加强其向心力的目的而进行的福利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的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1次
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施伟力)
(郭新梅)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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