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李银国、张毅、宋蔚蔚、王浩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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