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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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相关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姜明先生为公司总裁;叶春雷先生、沈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肖传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郝玉贵、方祥勇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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