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迅:关于对公司的问询函核查回函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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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核查回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2号)已收悉,对于贵部询问的有关应收账款转让事项,我所非常重视,经认真查询,现回复如下:
    
    你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收市后披露《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的公告》,将对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源投资”)48,360,143元的应收账款作价48,500,000元转让给深圳前海晴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晴方”)。纬源投资由铜仁市碧江区财政局出资设立,曾以铜仁市750亩商业用地为上述应收账款提供担保,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已达4年,你公司未对其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2.本次应收账款转让是否附追索权,具体列示你公司对该笔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并说明其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对你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企业回复:本次公司与前海晴方签署的是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并非商业保理合同,所以并不涉及追索权的问题。公司与前海晴方也未签署其他承诺、回购以及类似追索权的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了对方支付的保证金80万元,公司对该笔款项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800,000以上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合同约定,该笔应收账款转让的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转让事项对方仅支付应收账款保证金,相关的应收款债权项下的权益事项移交及剩余价款项正在办理中。
    
    结合合同转让条款约定,公司尚未完成应收账款转让,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本身预计不会对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由于会计处理还会涉及建设期业主方代缴税款的核算和抵扣事项,因此预计对2019年经营业绩影响数为-18.27万元,影响较小。
    
    本次交易对无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没有影响,因此2019年度公司仍将该应收账款划分入无风险组合,对2019年度的坏账计提没有影响。
    
    会计师回复:
    
    (1)我们查阅了迪威迅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及迪威迅与前海晴方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2)我们核查了该笔应收账款转让的会计处理,并检查了前海晴方支付80万保证金的银行电子回单。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铜仁纬源余额为5,971.84万元,经我们查阅,自2018年12月31日至目前未见收回铜仁纬源的应收款,而此次公告中转让应收账款铜仁纬源的账面价值为4,836.01万元,与账面记录存在差异为1,135.83万元,经询问为铜仁纬源2014年累计代缴建安税而未予清算所致,我们对以下方面进行了重点核查:
    
    ① 我们获取了铜仁纬源出具的代缴建安税证明复印件及代缴税税收缴款书。
    
    ②我们获取了迪威迅和分包方银广厦就碧江智慧产业园项目累积开具建安发票(代开)、深圳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申报表,双方合计应缴相关税款为1135.83万元。
    
    ③ 经核查,智慧产业园工程项目迪威迅应补计提相关税费及其他合计182,682.31元。如迪威迅在2019年度与客户及银广厦完成税款清算,则预计将影响2019年度净利润-18.27万元。
    
    上述核查仅为会计师对迪威迅提供的文件及账面进行审核、查阅、复算,尚未执行现场走访程序。
    
    5.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历史年度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是否恰当,本次应收账款转让的目的是否为避免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企业回复:公司历史年度均将该笔应收账款划分至无风险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将其划分至无风险组合的依据是: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铜仁市碧江区财政局出资设立,现股东为碧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由碧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直接管理。同时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了750亩商业用地作为该项目的回款保证,经查询2019年铜仁市中心城区及乡镇出让土地使用权各用途基准地价表,关于商服用地的最低出让价位 408 元/平方,折合为每亩出让价格为27.20万/亩,200亩土地价值估算即可覆盖应收账款余额,因此公司判断其不存在坏账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无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没有影响,即使没有本次交易,由于上述无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中提到的相关事项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2019年度公司仍将该应收账款划分入无风险组合,对2019年度的坏账计提没有影响。
    
    另外,根据合同约定,该笔应收账款转让的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款项,相关的应收款债权项下的权益事项移交及剩余价款项正在办理中。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本身预计不会对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由于会计处理还会涉及建设期业主方代缴税款的核算和抵扣事项,因此预计对 2019 年经营业绩影响数为-18.27万元,影响较小。
    
    本次转让应收账款是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并非是为避免因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举措。
    
    会计师回复:
    
    ①经我们核查,历史年度企业均将该笔应收账款划分至无风险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迪威迅及银广厦联合体于2013年11月中标,并于当月与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贵州碧江经济开区发“智慧产业园”一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分别于2014年6月、2014年11月、2015年6月、2015年10月分项完工并验收,分别于2014年12月、2015年12月、2016年11月分项完成财政审计,总结算金额为30,906.94万元(其中智能化及电梯结算金额920.80万元,建筑部分结算金额为29,986.1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
    
    24,935.10万元,尚欠款5,971.84万元。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
    
    约750亩商业用地作为该项目的专用质押保证地块,查询当地土地招牌挂地价,
    
    可以覆盖应收债权款。
    
    截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我们未发现该笔应收账款存在坏账的迹象。
    
    ②根据目前企业已提供的资料,本次交易对迪威迅此笔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仍需根据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才能作出进一步判断。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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