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汤新华、苏小榕、林东云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富春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