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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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20-00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当天。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620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双全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97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72,564,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75,836,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96,91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52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9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75,648,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7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800,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1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74,674,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1%。
    
    关联股东肖桂林、程涌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800,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1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74,674,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1%。
    
    关联股东肖桂林、程涌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800,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1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74,674,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1%。
    
    关联股东肖桂林、程涌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1,402,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1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74,674,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魏飞武、卢皓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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