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新材:监管函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陆仁芳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5号
    
    陆仁芳:
    
    你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财务总监,截至2019年12月29日持有德威新材股份297.50万股,占德威新材总股本的0.2958%。2019年12月30日,你因股票质押被动平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德威新材股份74.37万股,占德威新材总股本的0.0739%,减持金额241.70万元。你于2019年12月31日晚间通过德威新材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你未在减持德威新材股份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此外,德威新材于2018年5月4日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你在德威新材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中承诺:“自德威新材重大资产购买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德威新材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你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述承诺。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11.11.1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3.1.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遵守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威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有大幅介入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