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年付息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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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棕榈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棕榈02”)将于2020年2月6日支付自2019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的利息6.48元(含税)/张。
    
    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5日,凡在2020年2月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2月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8棕榈02”的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剩余托管数量为5,000,000张。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棕榈02”)将于2020年
    
    2月6日支付2019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18棕榈02。
    
    3、债券代码:112646。
    
    4、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存续期前2年票面利率6.48%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4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月2日、1月3日、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3至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调整为5.90%。
    
    2020年1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棕榈02”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 0元0,剩余托管数量为5,000,000张。
    
    7、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2月6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4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13、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4、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8 棕榈 01 与 18 棕榈 02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6、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48%,每10张“18棕榈02”(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4.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51.8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64.8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2月5日。
    
    2、除息日:2020年2月6日。
    
    3、付息日:2020年2月6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为:5.90%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2020年2月6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2月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棕榈债02”持有人。2020年2月5日(含)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2月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3-25楼
    
    联系人:钟雨
    
    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邮政编码:510627
    
    2、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层
    
    联系人:周迪
    
    电话:021-38677397
    
    传真:021-50688712
    
    邮政编码:200120
    
    3、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传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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