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THUNIS OFTCORPORATIONLI 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广州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顺利推进,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为满足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宇”)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就联想(成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联想(西安)有限公司、联想(上海)有限公司、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成都联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想电子有限公司、联想(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运营中心有限公司、联想百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联想(天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北京神奇工场科技有限公司、联想长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肥联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联想懂的通信有限公司、联想凌拓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联想软件有限公司、联想云领(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上述公司简称“联想公司”)与广州华宇在保证书协议签署日至2022年06月30日期间依据联想公司向广州华宇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所发生的交易项下广州华宇对联想公司所负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20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华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广州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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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5层
法定代表人:黄福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软件批发;软件零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12月 2019年1-6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6,964,564.77 136,808,775.82
负债总额 30,674,456.09 27,993,321.23
净资产 156,290,108.68 108,815,454.59
营业收入 111,195,806.89 12,320,981.18
净利润 110,424.04 -9,746,798.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联想(成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联想(西安)有限公司、联想(上海)有限公司、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成都联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想电子有限公司、联想(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运营中心有限公司、联想百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联想(天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北京神奇工场科技有限公司、联想长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肥联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联想懂的通信有限公司、联想凌拓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联想软件有限公司、联想云领(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保证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担保期限: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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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意见:同意华宇信息为广州华宇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广州华宇经营情况稳定,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促进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华宇信息为广州华宇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广州华宇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广州华宇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增加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36%。无逾期担保金额,无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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