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10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北侧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化工业厂区第八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上选举董事徐德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吴限先生、独立董事何晴女士、独立董事吴易明先生和独立董事王磊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部分监事及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董事、总经理徐德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何元伟先生,董事陈琦先生均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信达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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