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温氏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8,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新田项目”)的建设。
新田项目计划建设情况如下:
(1)总投资52,3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8,000万元;
(2)建设规模:满负荷生产,每年总出栏肉猪量为48万头;
(3)建设内容:本部、一场(金盆猪场)和二场(枧头猪场)、一个饲料厂;
(4)建设期限:2017年1月-2019年12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新田项目二场(枧头猪场)二期的租用地手续不能办理,公司决定取消该部分的建设,而取消该部分的建设将导致项目整体产能不足,项目所需的饲料拟从附近的公司其他下属饲料厂调拨,因而饲料厂也将一并取消建设。此外,项目的其他部分已经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二、新田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田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入金额
计划项目投 其中:募集 项目投入资 项目节余资 节余自有资 节余募集资
项目 资金投资总 累计投入自累计投入募 应付未付 金总额(6)=金(7)=(1)金(8)=(1)金(9)=(2)
资总额(1) 额(2) 有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3)+(4)+ -(6) -(2)-(3)-(4)-(5)
(3) (4) 金额(5) (5)
新田温氏畜牧有
限公司生猪养殖 52,300 18,000 22,602.10 13,325.50 855.26 36,782.86 15,517.14 11,697.90 3,819.24
一体化项目
三、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枧头猪场之二期项目因租用地相关手续不能办理而取消建设,导致项目节余资金8,180万元;
2、枧头猪场之二期项目的建设取消将导致项目整体产能不足,因而饲料厂的建设也相应取消,导致项目资金节余7,337.14万元。
因此项目共节余资金15,517.1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1,697.90万元,募集资金3,819.24万元。
四、枧头猪场二期及饲料厂取消建设与新田项目结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枧头猪场二期计划产能12万头,约占新田项目设计总产能25%,取消建设后,新田项目建设规模、年均利润总额下降,但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转,具体对比如下:
原可行性报告 枧头猪场二期及饲料厂取消建设、新田项目结项后
建设规模(万头) 年均利润总额(万元) 建设规模(万头) 年均利润总额(万元)
48 7,314.25 36 5,485.69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新田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3,819.24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项目的应付未付款支付完毕后,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将对新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公司董事会委托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运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结项。
(二)监事会审查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运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结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运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取消枧头猪场二期及饲料厂的建设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转;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的其他部分已经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该项目结项。
八、中金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运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中金公司同意温氏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保荐代表人:龙亮、郭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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