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0-004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朱子君先生。
6、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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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76,072,346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1,492,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3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1,477,0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3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62,7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47,1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492,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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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关于制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492,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492,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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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020,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作为公司股东表决时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83,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吕万成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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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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