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接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顾群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徐宏斌先生计划在2019年7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438,786,005股,下同)的0.31%;顾群先生计划在2019年7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4%,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55%(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065号公告文件)。
公司于近日接到徐宏斌先生与顾群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徐宏斌先生与顾群先生提前终止前述减持计划暨其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 减 持 均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剔
东 减持 减持期间 价(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除回购股份后
名 方式 股) (股) 比例(%) 的总股本比例
称 (%)
徐 集中 2019.07.25 5.29 1,121,000 0.25 0.26
宏 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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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顾 集竞中价22001199..0077..2350至5.14 2,240,000 0.50 0.51
群 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宏斌先生、顾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
股 占剔除 占剔除
东 股份 占总 占总回购股回购股
名 性质 股份数量 股本 份后的 股份数量 股本 份后的
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总股本总股本
(%) 比例(%) (%) 比例(%)
合计 持 5,418,523 1.21 1.23 4,297,523 0.96 0.98
有股份
徐 其中:
宏 无限售 1,354,631 0.30 0.31 1,074,381 0.24 0.25
斌 流通股
高管锁 4,063,892 0.91 0.92 3,223,142 0.72 0.73
定股
合计 持 9,703,271 2.16 2.21 7,463,271 1.66 1.70
有股份
顾 其中:
群 流无通限股售2,425,818 0.54 0.55 1,865,818 0.41 0.42
高管锁 7,277,453 1.62 1.66 5,597,453 1.25 1.28
定股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徐宏斌先生、顾群先生在担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需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可转让额度”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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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徐宏斌先生、顾群先生一直严格遵守各项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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