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华鑫”),摩根华鑫指派保荐代表人黄前进先生和封嘉玮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摩根华鑫出具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黄前进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摩根华鑫指定保荐代表人于竑女士接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变更不会影响摩根华鑫对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封嘉玮先生和于竑女士,持续督导截止日期为公司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1月16日
    
    附件:于竑女士简历
    
    于竑女士,注册保荐代表人,现任职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
    
    量控制部。具有多年证券从业经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维宏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