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张世兴、樊培银、魏林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胡文佳,监事段玮、李旸、杨绍艳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拟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0210号),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912,430.14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914,521.06元,合计15,826,951.20元。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置换的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并以公司自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号码:鲁(2016)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03619号)进行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并以公司自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号码:鲁(2016)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05187号)进行抵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丁香鹏、丁香军、徐洪魁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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