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通知,获悉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发生如下诉讼事项,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1、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16年3月15日,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订投资协议,因大环境因素影响形成投资损失,中融信托于2019年10月24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对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所持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正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业实业”)合计45.89%股权进行冻结,并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由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向中融信托支付投资收益差额补足款暂计117,772,397.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
本案将于2020年2月12日开庭审理,双方正积极沟通解决方案,促进双方友好沟通解决此次纠纷,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徐国凤女士与吴强先生合同纠纷案
2017年2月24日,徐国凤女士与吴强先生签订投资协议,因大环境因素影响形成投资损失,吴强先生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由徐国凤女士向吴强先生支付投资收益差额补偿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用合计21,430,114.73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截止目前,此仲裁申请尚未开庭,开庭时间未确定,双方正积极沟通解决方案,促进双方友好沟通解决此次纠纷,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本次民事纠纷。
2、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及所持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与控股股东正业实业持有正业科技的股份无关,不会对正业科技的控制权、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告知函;
2、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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