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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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0年1月1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9:15至2020年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69,033,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股份1,186,547,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所持股份82,486,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良业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66,896,3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票2,137,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7%;弃权票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87,745,77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62%;反对票2,137,119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北正定京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66,896,3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票2,137,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7%;弃权票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87,745,77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62%;反对票2,137,119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为平顶山市豫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66,896,3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票2,137,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7%;弃权票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87,745,77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62%;反对票2,137,119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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