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0-005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者“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迪安诊断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7月1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于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2016年12月6日,该事项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作为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回购条件,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5,050,024股,总金额15,653.98万元(不含交易费),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最高成交价32.028元/股,最低成交价30.086元/股,成交均价为30.9978元/股。
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7月17日,该事项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0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660万元,回购股票过户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不低于25元/股。
201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专户向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非交易过户转让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股票专户所持有的迪安诊断股票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当日收盘价26.78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共计5,050,024股。
2017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迪安诊断股票已于2017年9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26.78元/股,过户股数为5,050,024股。
2018年7月17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变动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1,029,4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毕。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6,250.60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9年5月2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458,2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于2019年6月27日实施完毕。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6,250.60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5,050,024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1%,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任一持有人持有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18年7月17日届满。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同时,公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本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按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即可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5个月内,根据本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过户。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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