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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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于2020年1月9日、1月10日、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1月14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 根据公司已经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收
    
    入为6,850,531,678.93元,同比微增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43,007,962.95元,同比微增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781,655.54元,同比下降33.91%。? 截至2020年1月13日收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
    
    公司静态市盈率为13.4,滚动市盈率为13.31,市净率为1.4。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零售业”行业的静态市盈率
    
    为17.01,滚动市盈率为14.92,市净率为1.71;根据中证行业分类结
    
    果,公司所处“汽车经销商与汽车服务”行业的静态市盈率为13.45,
    
    滚动市盈率为16.75,市净率为1.31。结合1月14日公司股价再次涨
    
    停的实际情况,连续三次涨停后,公司市盈率、市净率将呈现高于相关
    
    分类行业的平均水平。?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9日、1月10日、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1月14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公司主要从事消费领域的百货零售、汽车销售与服务、食品与餐饮——三块业务。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主营及利润增长放缓
    
    根据公司已经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6,850,531,678.93 元,同比微增 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007,962.95元,同比微增0.82%。公司主营及利润增长放缓。
    
    三、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0年1月10日、1月13日、1月14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波动幅度较大。截至1月13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13.4,滚动市盈率为13.31,市净率为1.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零售业”行业的静态市盈率为17.01,滚动市盈率为14.92,市净率为1.71;根据中证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汽车经销商与汽车服务”行业的静态市盈率为13.45,滚动市盈率为16.75,市净率为1.31。结合1月14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的实际情况,连续三次涨停后,公司市盈率、市净率将呈现高于相关分类行业的平均水平。
    
    四、行业风险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官方网站披露(2020年1月13日发布的《2019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19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自2018年首次下跌以来,已连续两年呈持续下降趋势。数据显示,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36万辆和2144.4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2%和9.6%。占汽车产销比重分别达到83%和83.2%,分别低于上年产销量比重的3.4和1.2个百分点。
    
    而百货零售行业来说,线下实体店同样面临着充分竞争市场及线上零售、新兴业态、新的业务模式、新兴消费方式的冲击。
    
    请投资者注意行业波动风险。
    
    五、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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