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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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迈科技”)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17,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5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39,870,1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689,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1日划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38730986号《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告)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文号
        1    物联网产业园建设项目     31,055.63         20,185.24  豫郑航空制造【2016】
                                                      19997
        2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883.75          2,883.75  豫郑高新制造【2016】
                                                      20327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3,000.00  -
         合  计               39,939.38         26,068.99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天迈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收益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和证券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天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天迈科技募集资金适用情况、财务状况、相关决议等,针对天迈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天迈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天迈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迈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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