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3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月14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号公司6号楼31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也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株洲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本外币各项借款、贸易融资、申请承兑、信用证、保函、银行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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