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方案中公司放弃对广州市爱微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微特”)增资优先认购权,不会导致公司对爱微特控股权的变更,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亦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蒙红云 李伯侨 黄宁清
2020年1月15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