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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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0-007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1日,公司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0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0年1月15日,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909万份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3名调整为101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27万份调整为909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公司已披露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期权总数的   公告时公司股
                                                  量(万份)    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101人       909        92.57%        0.5744%
                      预留股份                       73         7.43%        0.0461%
                        合计                         982       100.00%       0.6205%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与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获授激励对象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汤臣倍健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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