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方正电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一峰先生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9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7,078,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24.97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7,077,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24.979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8,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所持(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17,077,90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1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7,077,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8.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吴媛丽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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