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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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0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兴金生未来七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生未来七号)关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的(2019)京01执恢350号(、2019)京01执恢347号、(2019)京01执恢351号、(2019)京01执恢346号《执行裁定书》,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93,850,000股,占康得集团目前所持公司股票11.33%,占公司股份总数2.65%,过户至金生未来七号名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京01执恢350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情况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康得集团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ST康得”(证券代码:002450,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5850000股股票的冻结措施。
    
    2.“*ST 康得”(证券代码:002450,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5850000股股票归金生未来七号所有。该股票自本裁定书送达金生未来七号时起转移。
    
    3.金生未来七号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4.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2019)京01执恢347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康得集团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ST康得”(证券代码:002450,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1000000股股票的冻结措施。
    
    2.“*ST 康得”(证券代码:002450,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1000000股股票归金生未来七号所有。该股票自本裁定书送达金生未来七号时起转移。
    
    3.金生未来七号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4.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2019)京01执恢351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情况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康得集团、北京盛凯得新技术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ST康得”(证券代码:002450,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8500000股股票的冻结措施。
    
    2.“*ST 康得”(证券代码:002450,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8500000股股票归金生未来七号所有。该股票自本裁定书送达金生未来七号时起转移。
    
    3.金生未来七号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4.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2019)京01执恢34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情况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康得集团、北京盛凯得新技术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ST康得”(证券代码:002450,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8500000股股票的冻结措施。
    
    2.“*ST 康得”(证券代码:002450,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8500000股股票归金生未来七号所有。该股票自本裁定书送达金生未来七号时起转移。
    
    3.金生未来七号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4.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预计权益变动情况
    
    预计权益变动后,康得集团和金生未来七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康1得集团        828,414,682         23.40%      734,564,682      20.75%
        1
          金2生未来                0            0%      93,850,000       2.65%
        2 七号
    
    
    金生未来七号后续将通过中登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康得集团仍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股份的变化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京01执恢350号、(2019)京01执恢347号、(2019)京01执恢351号、(2019)京01执恢346号《执行裁定书》。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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